淡江大學114學年度第1學期申貸就學貸款「校外住宿費」(~10/22三)
公告說明
依據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1122202613號來文說明第二點略以:學生如因就學於校外租屋,進而衍生租屋費用支出之事實,請學校基於協助學生立場,於學生申請校外住宿貸款時,審視其租賃契約後,確認所需申貸金額(不逾該校住校宿舍費之最高者為限)。
申請須知
欲繼續辦理者,請準備以下文件:
- 填寫切結書(請自行下載附件)
- 提供租賃契約影本(需有清楚租賃人姓名及租賃期限,契約中生活公約部分可省略)
- 於 ⏰ 114年10月22日(三)前 繳交或寄回生活輔導組
📞 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
生活輔導組 辛小姐
聯絡電話
(02)26215656 分機 2941
郵寄地址
251301 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生活輔導組 辛小姐 收
生活輔導組 辛小姐 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