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

第一章. 人權及轉型正義概要

一、人權教育的核心價值

1. 尊重與平等

人權教育強調每個人都享有平等的尊嚴與權利,無論性別、種族、階級、宗教或其他身份。

在教育現場,這有助於培養學生彼此尊重、包容多元的態度。

2. 自由與民主參與

人權不僅是保障個人自由,也包含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

教育能引導學生理解民主程序的重要性,並學會理性表達與討論。

3. 責任與法治

人權教育不只強調權利,也重視個人與社會責任。

學生學會尊重規範與法治,理解自由與責任是相互依存的。

4. 批判思考與自我保護

透過學習人權,學生能培養批判思考能力,辨識不公義或歧視現象。

也能提升自我保護意識,懂得在遭受不當對待時尋求協助。

二、轉型正義教育的核心價值

1. 歷史記憶與真相揭露

轉型正義教育強調正視歷史、還原真相,避免遺忘或扭曲過往的不義。

透過教育,學生能理解歷史經驗對當代社會的影響。

2. 公義與責任追究

教育要讓學生明白,不義行為需要被反省與追責,這是對受害者的尊重,也是對社會正義的堅持。

3. 修復與和解

轉型正義不只是追究,更包含修復傷痕與促進社會和解。

學生學會理解不同立場,培養同理心與社會責任感。

4. 民主鞏固與制度改革

透過教育,讓學生意識到轉型正義與民主制度息息相關。

理解制度改革的必要性,避免威權或不公義再度發生。

三、教育上的整合意義

人權教育強調「普遍價值」與「個人權利保障」。

轉型正義教育則著重於「歷史經驗」與「制度修復」。

在教育現場結合兩者,能培養學生成為具備人權意識、歷史理解與社會責任感的公民。

第二章. 人物主題探索

教育部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資源網: https://hre.pro.edu.tw/eduindex

1
趙清淵
2
張東極
3
吳水燈
4
王清山
5
林永生
6
林守一
7
林擎天
8
張建章
9
林至潔(林雪嬌)
10
王啟仁

第三章. 本校人物案例

主旨

有關社團法人台灣共生青年協會協助申請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之具教職及學生身分被害者名譽回復相關事宜。

一、辦理依據

依社團法人台灣共生青年協會114年5月8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法律依據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2年6月8日院臺正字第1121025170號函轉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112年度「通案統整監察院歷年調查國家不法行為所致相關權利損害之案」專案報告,分析出「受教育權」受侵害之態樣,值得深入檢視,若經重新調查璀認係屬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不法行為,對於因該行為而遭受權利侵害之被害者及其家屬,國家應盡力回復其受損之權利,以平復歷史傷痛的印痕。

三、教育部建議做法

有關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之具教職及學生身分被害者名譽回復相關事宜,教育部於轉型正義教育資源網設立專區,並建議頒發榮譽證書、回復儀式、修正校內檔案資料、編修校史及結合轉型正義教育等參考做法。

四、具體申請案例

旨案為社團法人台灣共生青年協會協助趙清淵先生申請證書。經查趙清淵先生時為貴校(前淡江英語專科學校)學生,相關資料已收錄於國家人權記憶庫。

五、建議處理方式

請研議本申請案,建議以專案方式頒發趙清淵先生榮譽證書及回復儀式,也可融入課程教學循序漸進理解人權價值之重要,持續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之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