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

📚 學籍要求

大學部在學學生(含進學班)

🎂 年齡限制

25歲以下

🌏 國籍要求

中華民國國籍及僑生
(不含外籍生與陸生)

二、申請條件與資格

申請情況(擇一)

學生傷病住院
住院7日以上、符合重大傷病標準或死亡
家長狀況
父母或監護人失蹤、入獄服刑、非自願離職
特殊災害
因風、水、震、火災害受傷住院、符合重大傷病標準或死亡

💰 家庭所得及財產必須符合教育部規定

學生及其父母或監護人最近1年:

  • 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00萬元以下
  • 不動產價值合計1,000萬元以下
⏰ 申請時效:申請重大傷病於重大傷病通知書有效期限內可申請,其他事項需於事發3個月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

三、必備申請文件

📋 共同文件(每份申請都需要)
  •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申請表
    📥 下載申請表
  • 在學證明
    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背面需蓋本學期註冊章
  • 全戶戶籍謄本(身故件需除戶戶籍謄本)
  • 學生印章
    製作印領清冊用,放置本組約3個月,收到匯款後可領回
  • 學生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 請務必提供郵局帳號,以利無手續費統一匯款
  • 父母及學生近一年所得及財產清單
    請向國稅局申請,僑生僅需學生本人
僑生需備文件:
  • 僑生證明(境外組開立)
  • 居留證影本、護照影本
  • 中文版出生證明
  • 父或母之死亡證明需至「國際翻譯社」翻成中文及蓋其單位章
📄 申請表上指定文件

如:診斷證明書、死亡證明書、健保署核發之重大傷病通知書、失業勞工給付證明、學校訪視證明、低收入戶證明等。

(以上除訪視證明外,其餘可檢附影本)

四、申請注意事項

📊 收入財產查核
須檢附學生及其父母最近一年綜合所得清單財產清單(可攜3人身分證至國稅局申請,僑生僅需學生本人)。
若最近一年家庭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00萬元以上,或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超過1000萬以上者,不予核給。
⚖️ 歸責原則
原因可歸責於學生故意違法行為(如自殺),學生年齡18歲以上者,皆不予核給。
🏥 醫療項目選擇
同一病名住院一週以上及擁有重大傷病通知書,僅能二選一選項。
👨‍👩‍ 父母條件
父母領有重大傷病通知書且在世時可申請重大傷病補助;一旦父或母過世後,僅能請死亡補助,無法再請領生前之重大傷病補助。
👧‍👦 家庭補助規則
同一事件慰問金核發係以家庭為單位,如有兄弟姐妹者,僅限一人申請,不得重複領取。
📞 聯絡資訊
請務必填寫可聯絡之手機電話,以便需要時通知。
⏰ 申請期限
依教育部規定超過3個月不得申請,請務必於事發3個月內申請(學校寒暑假上班日皆受理申請),申請重大傷病補助需在其通知書有效期限內提出。
⚠️ 需符合前述各項條件與規定再提申請,通過與否以教育部審查核定為主

五、簽辦流程

📋 完整申請流程

填寫申請表
(檢附相關證件)
承辦人員
審查並列印申請表
系教官簽名
(可申請緊急紓困金)
導師或系主任
簽名
生輔組
送教育部審核
通過名單製印領清冊
教育部撥款
學校轉帳至申請同學帳戶

※ 若無導師者可請教官系主任代簽

六、申請地點與撥款資訊

📍 申請地點 (空白申請表及繳件地點)

🏫 淡水校園

生輔組 B402室

🏢 台北校園

D106室

🌊 蘭陽校園

行政聯合辦公室

⏱️ 撥款時效

從申請至慰問金撥款約需 3個月 作業時間

包含:資料建檔 → 寄件至教育部審核 → 製印領清冊寄送教育部 → 教育部撥款 → 學校轉帳至申請同學帳戶

七、聯絡資訊與相關網站

📞 聯絡方式

🌐 相關網站

學產基金網頁
http://edufund.cyut.edu.tw/

📍 地址

251301 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淡江大學生活輔導組商管大樓B402室

☎️ 電話

(02)2621-5656 轉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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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各項資訊與規定,均依教育部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