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寒助學金
115學年度新生
清寒助學金申請公告
給每一位認真向學的你,一份安心向前的支持
一申請資格
- 115學年度入學碩、博士班及大學部同學,家境確實清寒,經由系主任、導師或系教官推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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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下列家庭經濟條件,以所得較低者優先錄取:
家庭經濟條件上限 家庭年所得 新台幣114萬元以下 利息所得 5萬元以下 不動產價值 650萬元以下 - 已申領生活助學金、原住民助學金者不得申請,經審核重覆申請者,將取消資格。
二申請日期
115年9月7日
受理申請開始
115年9月18日
申請截止,逾期不受理
★★如未繳交書面資料者,則視同放棄申請★★
紙本繳交時間
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4:30,逾期不受理。
郵寄提醒
申請資料如以「掛號」寄出,以免遺失影響權益,信封上並請註明「申請清寒助學金」。
三繳交書面
- 申請書。
- 家境清寒具體說明書(導師欄位為必簽)。
- 114年度父母及學生本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 114年度父母及學生本人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財產證明)。
- 父、母及學生本人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115年8月1日以後父、母及學生本人戶籍謄本正本,均需包括詳細記事。
- 前一學期成績單影本(新生免附)。
- 各項助學金個人資料授權使用同意書(自行於相關表格下載)。
- 相關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 清寒助學金個人資料表(自行於相關表格下載)。
四申請地點
淡水校園商管大樓生輔組B402室。
五工讀時間
390小時
自115年10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前,共10個月需完成390小時(平均每月40小時)。工讀時間需配合分配工讀單位上班時間。
六境外生請注意
境外生請注意工作證時效及規定時數。
七申請事項
申請事項詳如115學年度新生清寒助學金申請公告。
相關文件下載
申請前,請詳閱要點並下載所需表格
申請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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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下載115學年度新生清寒助學金申請公告115.07.23 N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