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貸款「家庭年所得列計」(父母親有離婚狀況者填寫) (~6/22一)
就學貸款補件通知
家庭年所得列計切結書填寫通知
(父母親有離婚狀況者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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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因個資法規定,個別通知同學補件。若收到補件簡訊、學校信箱或常用信箱有「家庭年所得列計切結書」,請於 115年6月22日(一)前 至 Forms 表單填寫。
(若無法填寫請直接至商管大樓 B402 填寫紙本)
(若無法填寫請直接至商管大樓 B402 填寫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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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寫者有可能影響就學貸款請款權益,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
一法律依據
📖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 第七條
依據臺灣銀行對保結果,同學家庭有父母親離婚狀況,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七條:學生因父母離婚、遺棄或其他特殊因素,與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合計顯失公平者,得具明理由,並檢具相關文件資料,經學校審查認定後,該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免予合計。
二填寫方式
🏢 無法線上填寫?
若無法填寫線上表單,請至 商管大樓 B402 尋求協助,填寫紙本。
三未填寫之影響
⚠ 請款風險說明
未填寫者,依就學貸款辦法若學校無法請款,學生將補繳學雜費,請務必於 115年6月22日(一) 前完成填寫。
四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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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疑問,請至 商管大樓 B402 洽詢承辦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