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114年度苗栗縣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購置電腦設備計畫」(5/1四~6/30一)
一、依苗栗縣政府114年4月16日府社救字第1140080013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苗栗縣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一戶限1人。
(二)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不含大學應屆畢業生、延畢生、研究生。
(三)111年-114年期間未接受政府機關電腦捐助或購置電腦設備補助。
(四)未曾獲得苗栗縣政府社會處辦理之「弱勢家庭子女幸福存款方案」相對提撥配合款(或領回相對提撥配合款低於1萬元(含)以下者)。
三、申請時間:114年5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以郵戳或收件日期章為憑。
四、來函、簡章及申請表詳附件,亦可至「苗栗縣政府社會處」網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114年度苗栗縣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購置電腦設備計畫簡章及申請表】下載。
五、有意申請同學請自行於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