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申貸就學貸款「校外住宿費」(~4/13一)
生活輔導組 公告
114學年度第2學期
申貸就學貸款「校外住宿費」
申辦截止
115年4月13日(一)
法源依據
教育部 臺教高(四)字第1122202613號
學生如因就學於校外租屋,進而衍生租屋費用支出之事實,請學校基於協助學生立場,於學生申請校外住宿貸款時,審視其租賃契約後,確認所需申貸金額(不逾該校住校宿舍費之最高者為限)。
學生如因就學於校外租屋,進而衍生租屋費用支出之事實,請學校基於協助學生立場,於學生申請校外住宿貸款時,審視其租賃契約後,確認所需申貸金額(不逾該校住校宿舍費之最高者為限)。
辦理方式
1
欲繼續辦理者,請備妥以下資料,於 115年4月13日(一)前 繳交或寄回生活輔導組 B402:
切結書(填寫完整)
租賃契約影本
聯絡資訊
聯絡電話
(02) 2621-5656
#2941 或 #2217
#2941 或 #2217
承辦人員
辛小姐
郵寄地址(請註明收件人)
251301 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生活輔導組 辛小姐 收
生活輔導組 辛小姐 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