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114年縣長盃體育競賽,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第一條、目 的:促進各項運動種類順利進行,並落實提昇運動水準。

第二條、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第三條、承辦單位:雲林縣國民小學體育促進會、體育會各單項委員會

第四條、協辦單位:雲林縣立體育場、雲林縣體育會、雲林縣國民中學體育促進會、財團法人雲林縣體育基金會。

第五條、設置行政輔導小組協助競賽事宜。

第六條、各參加單位指導(教練)人員、帶隊教師、參賽學生請假事宜以及獎狀套印事宜應依本府114年1月3日府教體二字1142405002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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