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13學年度運動舞蹈錦標賽」,歡迎踴躍組隊報名參賽 (~4/2三)
一、依據:本項競賽已陳報教育部體署核定中。
二、宗旨:為提倡全國大專校院體育活動,提高學生運動舞蹈風氣促進身心健康,加強校際間情感交流,特舉辦本競賽。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五、承辦單位:輔仁大學、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運動舞蹈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台灣體育運動舞蹈發展協會
七、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14年4月26日(星期六)。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114 年 4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止。
八、比賽地點臺北和平籃球館暖身球場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49號與和平實驗國小共用地址,實際地址位於辛亥路三段49號,鄰近大安運動中心
九、參加單位: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大專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新合併學校在三年內得以原校區名義報名參賽。
詳情請下載附件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