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國軍退輔會發給辦法發布期程未定,致學生無法申領教育部各項減免學雜費性質相當之給付措施
公告說明
📢 114學年度第1學期重要配合事項
教育部 & 國軍退輔會
臺教高通字第1140093271號函
為避免國軍退輔會發給辦法發布期程未定,致學生無法申領教育部各項減免學雜費性質相當之給付措施,爰本學期配合辦理事項如下,將函文及隨文附件公告周知校內學生。
一
📚 助學措施申領
該辦法適用人員之子女倘符合教育部拉近方案、弱勢助學金及各類學雜費減免等申領資格,請依學生意願及教育部各該助學措施規定,協助其辦理相關作業及學雜費減免。
💡 重點提醒:符合資格的學生可依個人意願申請教育部各項助學措施
二
🔄 補助選擇機制
倘該辦法於本學期結束前正式發布,學生如欲選擇申領該辦法之補助,請協助辦理繳回教育部拉近方案、弱勢助學金或各類學雜費減免之補助款,並開立「收據」或「該生業繳交當學期全額學雜費」之相關證明,俾利該生向退輔會提出申請。
📝 所需文件:
- 補助款繳回收據
- 繳交當學期全額學雜費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