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展翼助翔獎助方案
宗旨
依淡江大學博愛助學獎補助實施要點第四點各項獎助學金方案內容,訂定本方案。鼓勵本校經濟不利學生透過課業輔導精進學習,提供獎助以協助學生同時兼顧課業及生活所需。
SDG4 優質教育
👥 獎補助對象
本校在學學生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以下其中一項:
- (一)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除外):包含A.低收入戶學生、B.中低收入戶學生、C.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D.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 (二)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 (三) 原住民學生。
- (四)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 (五)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 (六) 其他身分(需經學校行政程序認定資格)。
💰 獎補助條件及方式
參與課業輔導精進之學生
對象
大學部學生。
補助金
當月份準時出席課業輔導者,依實際出席節數核予補助:
• 出席2節課者:每人補助新臺幣1,000元
• 出席4節課(含)以上者:每人補助新臺幣2,000元
• 出席4節課(含)以上者:每人補助新臺幣2,000元
⚠️ 課輔申請成功後,如當月份無故未到乙次者,取消該月份補助。
獎助金
前一學期申請並準時出席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提供的個別課業輔導單科至少4節課,且受輔導科目學期成績及格。
• 每人單科獎助至少5,000元
• 每人每學期至多獎助2科
• 每人每學期至多獎助2科
優先對象:以申請課業輔導科目為期中考不及格或重修者優先。
學業成績優異學生
對象資格
- 就讀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或碩、博士班研究所
- 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在班排名前30%或85分(含)以上
補助金
當學期擔任課業輔導人員,並於當月份實際協助課業輔導者,依實際協助節數核予補助:
• 協助2節課者:每人補助新臺幣2,000元
• 協助4節課(含)以上者:每人補助新臺幣4,000元
• 協助4節課(含)以上者:每人補助新臺幣4,000元
獎助金
條件A:前一學期擔任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課業輔導人員,且參加實體或線上研習活動。
條件B:前一學期協助個別課業輔導至少5節課且受輔導學生接受課輔至少2節課,受輔導學生該輔導科目學期成績及格。
• 每人單科獎助至少12,000元
• 每人每學期至多獎助2科
• 每人每學期至多獎助2科
⏰ 補助金核發時間為當年度1月1日至11月30日止
獎補助名額、金額及核發日期依核定之經費及實際情形調整。當年度經費用罄時,不再核發獎補助。
📄 繳交資料
(一)參加課業輔導且獲獎/補助金者
須繳交一篇學習歷程,呈現參加課業輔導如何提升學業表現。
(二)擔任課業輔導人員且獲獎/補助金者
須繳交一篇教學歷程,呈現參加課業輔導人員研習活動對擔任課業輔導人員之助益,以及如何透過反思強化自身教學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