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1學期團體課業輔導申請 (~11/20四)、審核結果 (11/24公告)

為改善期中考成績不佳之大學部學生學習狀況,除藉由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提供之個別課業輔導外,亦期透過教師自行辦理之團體課業輔導課程,協助學生解決課業問題。

📋 執行步驟
1
開課申請
申請規定

請授課教師以班上大學部學生(含境外生)期中考表現不佳的科目為考量提出申請,授課者、預計上課時間、申請節數、地點、人數等規定詳申請表。

申請方式

請於114年11月20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將填寫並簽名完成的申請表紙本送至諮輔中心商管大樓B413辦公室,不須回傳電子檔。

2
申請資料審核
審核原則
  • 預計受理申請110節課
  • 以系必修課、本學年首次申請教師及三全教育中心涵蓋之學系優先受理
  • 申請原因
  • 以往申請及執行情況
  • 每系申請上限16節課

※ 因應外語學院西語系、法文系、德文系與俄文系整併為歐洲語文學系,以及商管學院產經系併入經濟學系,前者以各語組為單位申請(各組上限16節),後者則以原系別為單位申請,惟各系(組)節數不得互用。

3
審核結果公告

114年11月27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個別通知申請教師、授課者及開課班級所屬學系審核結果,並將開課資訊公告於諮輔中心網頁。

4
課業輔導執行
執行期間

114年12月1日(星期一)至114年12月26日(星期五),星期日及放假日除外。

執行規範

請申請通過教師及授課者務必提前掌握學生每次出席情況,未達指定人數之輔導,將無法認列為執行團體課業輔導。

5
資料繳交

須於課業輔導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繳交領款收據、簽名單、成果報告、照片,並要求參加學生線上填寫回饋單,資料將另行以Email寄送給授課者。

6
成績提供

為分析課業輔導成果,請申請通過教師115年1月15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提供受輔導學生接受課業輔導科目之期中考及期末考成績。

💰 經費補助
💵 鐘點費補助標準
本校教師 800元/節
學生授課 400元/節

※ 以校內經費支應,依實際上課節數補助鐘點費,其餘經費不予補助。

📚
預計受理
110節
課程申請上限
🏫
每系(組)上限
16節
各系申請節數限制
📅
執行期間
26天
12/1 – 12/26
📞
業務聯絡人
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 宋念瑾 組員
分機: 3531
🌍 SDG4 優質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