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一階段新生申請住宿須知 (6/20五~6/26四)
一、申請時間:自114年6月20日(週五)上午9時起至114年6月26日(週四)下午5時止。
二、申請資格:錄取本校淡水校園各學系學生
(一)繁星推薦
(二)申請入學
(三)特殊選才
(四)身心障礙甄試
(五)研究所錄取本校淡水校園新生
備註:全球政治經濟學系全英語學士班、英文學系全英語學士班、資訊工程學系全英語學士班、國際觀光管理學系全英語學士班及企管學系全英文學士班,上述5系大一新生為全住宿,將統一優先保留淡江國際學園床位,故無須申請床位抽籤。
三、申請方式:申請者皆須自行上網(http://163.13.152.220/)提出申請,逾時不予受理。
四、特殊生:下表身份類別者,務必上網申請,且應於114年6月20日(週五)上午9時至114年6月24日(週二)下午5時前詳填【淡江大學學生報告用紙(114學年度大一新生–特案申請淡水校園學生宿舍)】(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檢附相關資料並Email:asdx@gms.tku.edu.tw,或郵寄(依寄達時間為主,若超過申請時間視同一般生抽籤,松濤館地址: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 151 號淡江大學住宿輔導組 Z2200、淡江國際學園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一段149巷17號淡江國際學園辦公室),逾時不予受理;經審查核可者,得優先取得住宿權利,未通過審核者,一律納入一般生抽籤;上開繳交文件應於當學期結束前至住輔組取回,逾期未領回文件依個資保護法統一銷毀。
類 別 |
所需證明文件 |
低收入戶生、中低收入戶生(不含台北市) |
政府機關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設籍台北市者為低收入戶證明)。 村、里長清寒證明不予受理。 |
身心障礙生 |
本人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
五、住宿名單抽籤、公布及床位確認:
(一)依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報到生資料檔之個人戶籍地,依距淡水校園遠近進行抽籤分配。床位申請期間概不受理戶籍更改,戶籍如搬遷,異動期間應滿六個月始為有效,且學生本人至少需與1位家長同戶籍,並附上戶籍謄本證明。
(二)於114年6月27日(週五)上午10時在住輔組辦公室公開舉行電腦抽籤,抽籤結果於當天下午5時公布於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站最新消息。
(三)床位編排:俟114學年度第二階段新生申請住宿錄取名單確定後統一辦理,並於進住報到前一日網頁公告床位編配表。
(四)已核定床位但欲放棄者,應至住輔組網頁下載【淡江大學淡水校園學生宿舍退宿家長通知書】並填妥且簽章後,於114年7月22日(週二)下午4時前,松濤館、淡江國際學園:請掃描並Email至 asdx@gms.tku.edu.tw。逾期者除不可抗拒之因素外,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相關規定處理。
(五)經核定住宿者,未能於期限內進住報到,應依規定申請展延;無故未於規定期間內辦理進住報到者,視為放棄權利,即使已完成繳費亦立即取消床位;作業時間另行公告。
(六)未中籤之同學可上網申請宿舍候補床位,詳細內容請留意8月中旬住宿輔導組網頁公告或查詢校外賃居資訊(點此)。
六、 住宿收費標準:
(一)住宿生應於進住前繳交住宿費、保證金、網路暨電話使用費、管理費(淡江國際學園)。
(二)核定住宿學生應於規定期限分上下學期繳交住宿相關費用,且需住宿1學年。繳費方式與期限詳繳費單說明;未住宿滿1學年者,宿舍保證金及住宿費不予退還,爾後不核予床位。除畢(結)業、出國交換(留學)、休學、退學、轉學、重大疾病或開除學籍外,遇特殊情況,須於學年中退宿者,應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及「退宿家長通知書」,經核可後始得辦理退費(含宿舍保證金);宿舍保證金於學年結束扣除相關費用後,無息退還至學生本人之退款帳戶。
(三)住宿費可申請就學貸款,申辦注意事項請參閱生輔組網站(點此)。
(四)住宿收費標準請至住輔組網頁查看(點此)並依114學年度本校各類場地及設備器材借用維護費收費標準公告為準(信用卡、ATM 轉帳(另付手續費)、線上列印繳費單至郵局(另付手續費)、中國信託銀行臨櫃及四大超商(另付手續費)皆可繳款。非就貸及就貸請擇一繳款,避免重複繳款。)
七、洽詢住宿問題,聯絡電話:
松濤館:(02)2621-5656 轉 2154
淡江國際學園:(02)2626-6911 轉 0214、0216、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