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淡江國際學園寒假續住申請須知公告(申請期間:12/2(一)上午8時至12/11(三)下午5時)

一、 申請對象:113學年度第1學期淡江國際學園境外住宿生為主

二、 申請續住宿舍區域:淡江國際學園住宿生原寢室

三、 續住期間:114年1月12日至114年2月15日止。

四、 住宿費用:8,200元。

五、 申請方式:Google表單線上申請
https://forms.gle/CN2jT2LQHdacyt4HA

六、 申請期間:113年12月2日上午8時至113年12月11日下午5時止。

七、 繳費期間:於113年12月2日上午8時至113年12月11日下午5時止,請至學園2樓辦公室領取【寒假住宿繳費單】並確認住宿資料及簽名,繳費地點B304,並在113年12月11日下午5時前完成繳費及繳回收據2F辦公室。若未如期繳納,則一律取消續住資格。

八、 備註:未申請寒假續住之住宿生,請於113年1月12日閉館日中午12點前離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