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團體課業輔導第2階段申請 (~4/29三)

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

114學年度第2學期
團體課業輔導第2階段申請

申請截止 115年4月29日(三)下午5時
為改善期中評量成績不佳之大學部學生學習狀況,除藉由諮輔中心提供之個別課業輔導外,亦期透過教師自行辦理之團體課業輔導課程,協助學生解決課業問題。
開課申請
1 申請規定:請授課教師以班上大學部學生(含境外生)期中考表現不佳的科目為考量提出申請,授課者、預計上課時間、申請節數、地點、人數等規定詳申請表。
2 申請方式:請於 115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將填寫並簽名完成的申請表紙本送至諮輔中心商管大樓 B413 辦公室,不須回傳電子檔。
申請資料審核原則
預計受理申請 100節課
以系必修課、本學年首次申請教師及三全教育中心涵蓋之學系優先受理。
申請原因。
以往申請及執行情況。
每系申請上限 16節課。惟因應外語學院西語系、法文系、德文系與俄文系整併為歐洲語文學系,以及商管學院產經系併入經濟學系(3年後原經濟系學生畢業將恢復以系為單位申請);前者以各語組為單位申請(各組上限16節),後者則以原系別為單位申請,惟各系(組)節數不得互用。
審核結果公告
115年5月7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個別通知申請教師、授課者及開課班級所屬學系審核結果,並將開課資訊公告於諮輔中心網頁。
課業輔導執行
期間 115年5月11日(一)115年6月5日(五),星期日及放假日除外。
規範 請申請通過教師及授課者務必提前掌握學生每次出席情況,未達指定人數之輔導,將無法認列為執行團體課業輔導。
資料繳交
須於課業輔導結束後 5個工作日內 繳交領款收據、簽名單、成果報告、照片,並要求參加學生線上填寫回饋單。資料將另行以 Email 寄送給授課者。
成績提供
為分析課業輔導成果,請申請通過教師於 115年6月25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提供受輔導學生接受課業輔導科目之期中考及期末考成績。
🎓 本校教師
800 元
每節
👨‍🎓 學生授課
400 元
每節

以校內經費支應,依實際上課節數補助鐘點費,其餘經費不予補助。

SDG 4 本課業輔導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DG4:優質教育 連結。
📂 附件下載(申請表等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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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輔中心 宋念瑾 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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