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5年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 (4/1三~4/30四)
一、115年提供1名學生暑期實習名額,實習單位為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臺北市)自115年4月1日至4月30日受理申請。學生需填寫暑期實習申請表,併同最近一學期之成績證明(含全班成績百分比),由諮輔中心統一函送,諮輔中心收件截止日為4月20日。逾期或以個人名義申請恕不受理。
二、該署將審核後函復受理結果及報到資訊。申請實習人員一經錄取,除有重大事由,並由學校出具公函證明外,不得無故取消實習。實習人員應依規定之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倘無故未報到,將取消該校學生隔年之申請資格。
三、有關實習作業流程、規定及注意事項,請參閱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公布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研)習管理要點」(路徑: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應用專區/申請/研習及實習)。
四、若有疑問可聯繫諮輔中心劉雅虔輔導員,分機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