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辦理115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一、計畫適用對象如下:

 (一)設籍本縣:設籍4個月以上,以115年4月1日前計算。

 (二)國內各大專院校一年級以上及研究所一年級升二年級在學學生。

二、本計畫報名資格及注意事項詳參報名簡章,可至本縣全球資訊服務網最新消息(http://www.hl.gov.tw)

下載或至花蓮縣政府114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報名系統(https://hlpt.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