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生活津貼】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辦理115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辦理115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

一、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 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二)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 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4,372元以下)或具低收入 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獎勵額度: (一)高中(職)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三千元。 (二)大專院校(已含研究所)每名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

三、依要點規定若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 不得申請。

四、受理期間:3月2日(星期一)起開始申請至4月7日(星期二)。

五、旨揭要點暨其附件電子檔請至本局局網-最新消息下載 (http://ipb.tycg.gov.tw/),本案請洽承辦人:本局教育 文化科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