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貸款新措施 (就貸生必看)

淡江大學|生輔組公告
重要通知 就貸生必看

就學貸款新措施上路
利息再降、還款更彈性

本次調整涵蓋就學貸款利息、申貸金額及還款措施,內容攸關每一位就貸生的權益,請務必詳細閱讀以下說明。

重要通知:本次異動包括就學貸款利息、申貸金額及還款措施,就貸生務必詳閱本頁內容!

行政院「學貸利息再調降」方案 三大措施一次看懂

行政院於115年5月27日宣布推動「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其中第8項措施即為本次學貸利息調降方案。

措施一.在學期間利息
0.9% 0%
原學生負擔利率0.9%改由政府支出;符合申貸資格的學生,在學期間一律免利息,由政府負擔。
措施二.還款寬限期
畢業後1年 畢業後2年
原寬限期1年,延長至畢業(休退學、服義務兵役、教育實習)後2年再開始還款。
措施三.畢業後還款利率
1.775% 0.775%
畢業後開始還款的學生,學貸利率1%由政府負擔,原學生負擔利率為1.775%,調降至0.775%。
申貸資格與其他注意事項,請見附件1(教育部來文)
就學貸款辦法及作業要點修正

書籍費上限調整

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書籍費申貸上限為每學期 5,000元

校外住宿費上限調整

校外住宿學生申貸之住宿費,以該校住校宿舍費最高者的1.5倍為上限。本校住校宿舍費最高收費為 32,000元,換算後校外住宿申貸上限調整為 48,000元

校外住宿應備文件

申貸校外住宿費者,須另檢附「校外住宿費切結書」及「租賃契約影本」。

下載校外住宿費切結書
就貸生辦理休、退學請款作業異動

就學貸款學生如於當學期承貸銀行撥款前,即向就讀學校完成休學或退學手續,當學期就學貸款作業原則詳見來文附件2

就貸生可選擇「現金補繳」或「就學貸款請款」,並需另填寫切結書。若選擇「就學貸款請款」,須等候請款作業完畢,學生方可完成休、退學手續。

為維護學生權益,以上方式皆以學生至生輔組辦理休、退學手續之日期,作為收費標準日。

其他申貸、法規及注意事項
與永續發展目標連結
SDG4

本活動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DG4「優質教育」相互連結,致力於降低就學經濟負擔、保障受教權益。

資料來源:淡江大學生活輔導組|行政院115年5月27日「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公告內容。實際申貸資格、金額與作業流程,請以教育部與本校生輔組正式公告及來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