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金修正說明

教育部函 ─ 臺教高通字第1150048512號 勞動部函 ─ 勞動福1字第1150153143號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生活扶助金實施
與學雜費減免、補助等重複請領規定

教育部 × 勞動部 聯合通知 | 自 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適用
主旨
⚠ 修正要點與重複請領規定
「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名稱修正為「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實施要點」並修正內容,自 115年8月1日 生效;有涉申領學生相關學雜費減免、補助等重複請領規定,詳如說明。
補助名稱修正與性質變更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 生效日:115年8月1日
✅ 修正說明
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因子女在學所致之家庭經濟負擔,爰辦理旨揭修正,將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修正為「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提供收入驟減之失業勞工即時性協助。

另因「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已非學雜費補助性質,自 115學年度第1學期 起,將不再把旨揭補助名單上傳至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助學措施系統整合平臺」(以下簡稱助學系統)進行勾稽比對。
重複請領規定(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
🚨 重要!補助性質不同,無重複請領之疑慮
115學年度第1學期 起,學生如欲申領「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以及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金或拉近方案,因補助性質不同,無重複請領之疑慮
ℹ 助學系統勾稽比對異動
勞動部自 115學年度第1學期 起,將不再把補助名單上傳教育部之「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助學補助系統」及「大專校院學生助學措施系統整合平臺」進行勾稽比對。
相關聯絡資訊
📞 修正規定疑義聯絡
如對修正規定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勞動部就學補助受理專線:
☎ 02-2500-7259
📞 助學系統勾稽作業疑義
技專校院: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汪小姐
☎ 02-7736-5865
一般大學: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吳先生
☎ 02-7736-5877
📎 附件下載
📄
教育部函有關失業勞工補助修正
115年6月3日 修正
⬇ 下載
📄
勞動部函有關失業勞工修正
115年5月11日 修正
⬇ 下載
教育部 × 勞動部 聯合通知